〈中部〉綠能減碳 台中7公有建物屋頂種電
  自由時報〔記者俞泊霖�台中報導〕
 
 

核四爭議引發民眾高度關注能源政策,也反思多元能源發展重要,台中市有五棟區公所等共七處建物,今年屋頂將施工建置太陽能面板「種電」,前天工程決標,跨出邁向太陽能第一步。而已建置太陽能系統六年的龍井區公所則指出,後續養護及傳承很重要。

  • 龍井區公所樓頂在九十七年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,與遠方的火力發電廠五根煙囪,形成發電方式的強烈對比。(記者俞泊霖攝)

    龍井區公所樓頂在九十七年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,與遠方的火力發電廠五根煙囪,形成發電方式的強烈對比。(記者俞泊霖攝)

民政局秘書室表示,這次該局體系下,有十八個機關爭取建置太陽能系統,不過篩選評估建物年代是否超過三十年、是否有漏水等問題,最後選出五個區公所、一個戶政事務所,今年會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,工程前天決標。

民政局秘書室表示,五個區公所分別是大肚、豐原、新社、潭子、外埔,此外,和平區戶政所也在列,其中潭子區公所包括活動中心,因此會設置兩處,共有七處設置點,期盼未來發揮城市減碳的功效。

大肚區公所表示,建物是縣市合併前才剛興建,屋頂面積約七百九十二平方公尺,得知有機會建置太陽能系統,對此樂見其成,也希望日後電費能減少。市政府則曾宣示,台中具發展太陽能發電的優勢,也會鼓勵公家單位建置。

而早在縣市合併前,龍井區公所頂樓於九十七年六月就已完成「種電」。區公所人員指出,當時是少見的示範區域,電力採並聯對自行供電,當時與台電合約是採扣除制,也就是繳納扣除發電量後的電費,而非賣電,平均年發電量逾四萬度。

龍井區公所表示,耗電較大的是空調與電梯,冬天時空調只開循環,月電費約十餘萬,但夏季時月電費可攀升至四十萬,因此節電很重要,而太陽能面板平常並無養護問題,仰賴廠商檢修,但若超過保固期,維護經費、傳承問題就更顯重要。